全部服务分类
全部服务分类

北京内资企业变更外资企业

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、外国(地区)(含港、澳、台)投资者通过增资或转股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;2、依法登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

服务介绍 相关链接:

 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1、外国(地区)(含港、澳、台)投资者通过增资或转股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;
2、依法登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。
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
1、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将其在企业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资企业、经济组织或中国公民;
2、依照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;
3、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,外方也可转让部分股权。转让后,外方所持股份应低于总股本25%。  
互转登记的程序
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:
第一步:涉及名称变更的,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。
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,请参看《一次性告知单①--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》
第二步:领取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到外经贸部门审批,领取批复及《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》(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报商务部审批,领取批准证书后到国 家工商总局履行登记手续,需要在市工商局登记的,须经国家工商总局书面委托);
第三步:按本告知单要求准备登记材料,材料齐全后交登记机关取得《受理通知书》;
第四步:按《受理通知书》确定的日期交纳变更登记费并领取执照。
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,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:
第一步:经外经贸部门批准,撤销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;
第二步:涉及名称变更的,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;
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,请参看《一次性告知单①--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》
第三步:领取《企业变更(改制)登记申请书》;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须报市工商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审批(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);  第四步:按本告知单要求准备登记材料,材料齐全后交登记机关取得《受理通知书》;
第五步:交纳变更登记费并领取执照。
营业执照
互转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(一)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 
1、《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内含《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》、《投资者名录》、《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》、《住所使用证明》、《董事会成员、经理、监事会成员情况》 等表格。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,填妥相应表格);
2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
3、原股东会决议;
4、转股协议(外国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,无须提交此文件);
5、合同、章程(外商独资企业仅须提交章程);
6、审批机关的批复和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;
7、新增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;
8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除上述必备文件外,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各方名录和董事、经理成员名录各一份。

热门服务